李鴻源:堰塞湖是專業題,不是政治秀,承認問題本質,才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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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源:堰塞湖是專業題,不是政治秀,承認問題本質,才有對策

花蓮馬太鞍堰塞湖在成湖未滿兩個月即於颱風豪雨後潰決,洪峰短時間直撲下游聚落,造成嚴重死傷。面對輿論爭執與追責聲浪,前內政部長、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臨危受內政部邀請,緊急召集土木、水利、水保等領域台大年輕學者進行數值推估與風險評估,從接手到今天一共兩個星期。

他今天接受網路節目《觀點芹爆戰》黃光芹的專訪時直言:這是複雜的工程與防災問題,不是政治的戰場;在「時間、人力、通訊」三難同時壓頂時,垂直撤離(就地上樓避難)是來不及外撤時唯一可行的保命選項。呼籲藍綠立即停火,把力氣用在搜救、安置與長期復建。

聽完整集節目後,以前寫過「一條溪、兩部三署」治理的老問題又浮現眼前

李鴻源在專訪中傳達三個核心訊息

1、停止口水,專注行動:朝野政治人物「先把嘴巴閉起來」,把資源集中於搜救、安置與復建。

2、中央主責、國軍到位:副院長級統籌,人、車、船、械同時下令支援,讓地方不是單打獨鬥。

3、制度化常備救災:建立常備兵力與專業訓練、偏鄉多元預警、定期實黃光芹,把救災變成日常能力,而非臨時拼湊。

謝黃光芹芹的精彩訪問

以下是李部長從堰塞湖形成原委到災後善後以及短中期因應對策的重點整理:

一、事件原委:從「年輕堰塞湖」到「瞬間洪峰」

1、快速成湖、規模驟增。馬太鞍溪上游的堰塞湖由大型崩塌物自然壅塞形成,時間不到兩個月,儲水量迅速堆升至約6,000萬噸,上限可能逼近9,000萬噸。這不是小水窪,而是一座「天然水庫」,一旦潰決,釋放的位能將轉化為具毀滅性的瞬間洪峰。

2、缺資料、仍得算。內政部在事發前約兩週邀請李鴻源組成專家團隊。雖缺乏壩體斷面與地質內部資料,團隊仍以地形、雨量、河道幾何與歷史滑動線等可得資訊,在一週內完成「溢頂—掏刷—下切—潰壩—洪峰路徑—淹水範圍」的快速估算。結果顯示,淹水範圍遠超過早先一些估計。

3、關鍵轉折:撤離規模從600到8,000。在9/21傍晚會議前,地方循既有推估擬撤約600人;會後根據新模型,需撤離6,538—8,000人。李鴻源指出:「偏鄉一天內撤8,000人,單靠地方幾乎不可能;必須由中央立即投入人車船械與國軍兵力。」

4、黃金40分鐘。從堰塞湖到下游市區,洪峰約40多分鐘可達。偏鄉通訊落差大,僅靠手機簡訊或社群訊息,不可能完全覆蓋長者、原民部落或弱勢戶;平時演練與地面兵力逐戶通報才是黃金時間內的關鍵。

二、工法爭議釐清:為何不能爆破?為何難以外挖導流?

1、爆破不可行的三個理由

* 內部不明:堰塞體是「一座山」般的崩積物,顆粒級配與弱面未知。未經長期鑽探就爆破,可能引發即時全面潰決。

* 風險放大:不當爆破會「拉崩」側坡,將災情提前、加劇。

* 時間不夠:從勘測、設計、埋設炸藥到安全控管,至少以月為單位;颱風季時間極短,現地條件不允許。

2、機具外挖導流的現實困境

* 道路難進場:臨時產業道路在強降雨中極易坍方,重機進退維艱。

* 空吊風險高:直升機吊掛挖掘機具風險極大;落地施作仍可能誘發二次崩塌。

* 掏刷不可控:在強水流作用下,擾動可使局部下切轉為全域破壞。

結論:在時間極度壓縮、資訊極度不足的情境下,主策略只能是監測、預警、戰術撤離;爭取人命優先,工程手段須待條件成熟再擘劃。

三、這次「潰壩」不是「溢流」:技術名詞別政治化

李鴻源點明:此次為典型潰壩(dam breach),非僅溢流(overtopping)。實況為壩頂先溢流→加速掏刷→壩體下切約80公尺→洪峰瞬洩。將工程術語政治化毫無意義;認真承認問題本質,才有對策。

四、指揮與協調:「一條溪、兩部三署」的老問題

1、多頭分管,協調複雜

* 下游至中游:經濟部水利署

* 中上游:農業部水保署

* 更上游: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同一流域多單位分管,跨權責整合作戰難度高。

2、應變SOP的標準圖像

*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內政部長統籌,國防部長或次長進駐。

* 前進指揮所:縣長主責,消防局長與國軍聯絡官常駐。

* 實兵動員:當需撤離8,000人,中央應同時下達「人車船械」支援令,而非僅以公文囑託地方。

* 通訊備援:偏鄉必須結合廣播車、教會與部落網絡、村里長逐戶通報,補足數位落差。

3、弱勢與機構列管。機構化長者、行動不便者、身心障礙者應納入第一波優先撤離名單,建立「名冊化、門牌化、負責到人」的清單與路線;演練時需裝入真實動員量能。

五、為什麼「垂直撤離」仍是必要選項?

當外撤已不具可行性(時間不足、車輛不夠、避難場地不備、兵力未到位)時,就地上樓保命仍可避開一樓泥水衝擊。日本311海嘯多採「就地上高處」原則,核心精神是先保命、後轉移。

李鴻源強調:「垂直撤離是來不及時的唯一可行選擇,沒有更好的辦法時,先活下來。」但這並不意味可以不做外撤規劃;兩者是動態切換的備案,視「時間—兵力—交通—天氣」四因素實時判斷。

六、國外對照:副元首級統籌與常備救災兵力

1、美國:總統/副總統層級統籌。跨州重大天災由白宮層級協調,FEMA、工程兵團與國民兵快速進場;副總統常扮演跨部會「單一窗口」。

2、日本:自衛隊的救災常備化。自衛隊約七分之一兵力配置救災任務,平時即受專業訓練(繩降、拋繩槍、舟艇、土石流與洪水處置),平戰轉換迅速。

3、對台灣的啟示

* 設置常備救災兵力與專業訓練體系。

* 行政院設副院長級「跨流域指揮官」,整合農業部、水利署、內政部與地方。

* 演練常態化、兵力平時化,讓應變不是臨時湊團。

七、善後三部曲:不只清淤,更要把人生活回來

1、清淤與環境處置。垃圾場被沖毀、污泥覆蓋廣,短期在泥地狀態下重機難以有效施工;待乾涸後泥地轉硬黏土,又成開挖困難。須由中央統籌區塊化清淤、異地堆置、資源化處理,避免二次污染。

2、金融與生計支持。比照過往重大災損實務,啟動房貸本息緩繳、利息補貼與中小企業「現金流維持方案」,協助受災戶復工復業;對農林漁牧則提供復耕補助與臨時工就業計畫。

3、心理重建與社會支持。災後一至數週易見創傷壓力與自殺風險升高。需要跨衛福、教育、勞動系統的長期心理衛生網、校園輔導與社工動員,並結合部落/教會的社會支持網。

八、追責可以、但順序要對

1、技術釐清。是否與砂石場缺口有關、哪一段堤防先破、洪峰走向如何,皆可透過洪水動力學模擬與航照比對還原。

2、行政責任?中央與地方的通報時點、會議紀錄、公文流程皆有跡可循;災民若認為「應作為而不作為」導致損害,可循國家賠償途徑。

3、先救再究。李鴻源強調,「救人、安置、復建」在前,「究責」在後;順序錯了,會讓社會資源錯配,影響第一線成效。

九、短中長程對策藍圖

短程(0—3個月)

* 單一窗口:由副院長或政委擔任「流域指揮官」,整合兩部三署與花蓮縣府。

* 兵力進場:調度國軍與工兵,投入逐戶通報、撤離支援、清淤與臨時道路維護。

* 多元預警:簡訊+廣播車+里幹事與教會網絡;對名冊化弱勢啟動「一對一」通知。

* 臨時安置:校舍、活動中心模組化分區,導入衛教、心理輔導與兒少關懷。

中程(3—18個月)

* 河道整治與堤防補強:針對墊高河床與脆弱堤段先行補強;設置退水槽/分洪帶。

* 堰塞體監測:布設滲流水位與變形監測,預判管湧(piping)與二次崩塌風險。

* 演練制度化:每季一次實兵演練,納入機構化長者與身障者的現地演練。

* 經濟與金融專案:災區商家「現金流維穩計畫」、臨時就業與技職訓練。

長程(18個月以上)

* 常備救災兵力:比照日本,建置專責救災梯隊與完整訓練課程(繩降、舟艇、拋繩槍、地形判讀)。

* 流域治理一體化:雖權責難完全整併,但可建立跨部會法定協調平台與「流域級預算」。

* 國土安全評估:強化土地容受力評估,滾動檢討高潛勢聚落的調適方案(包含「離村不離鄉」的彈性移居選項),尊重部落文化與生計。

* 社會韌性:導入社區自主防災(CBDRM),將里長、教會、部落領袖納入指揮鏈與演練腳本。

這場災難,讓台灣再一次看見「時間—資訊—動員」三重缺口:堰塞湖在短短兩個月長成「天然水庫」,洪峰在四十多分鐘內直抵下游,而我們的體系仍在爭論名詞、互相推諉。李鴻源的提醒很冷,但很真:「堰塞湖是專業題,不是政治秀。」

當外撤已經來不及、兵力還沒到時,垂直撤離就是保命的最後一招;而真正決定下一次輸贏的,是不是能讓專業領先政治、動員快於洪峰、制度強於口號。只要順序擺對、行動到位,下一次,我們才有機會把悲劇的代價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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